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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试行违法排放含磷废水有奖举报

2020-01-10 09:47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南筏

  “自去年11月试行有奖举报以来,群众参与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2019年1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各类违法排污线索近600条,梳理整合有效线索76条,目前已核查73条,已查实51条,拟发放奖金1600万元。”这是记者从1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举报一经查实,试行期间将对举报人予以最高50万元奖励
  “随着东莞市污染攻坚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痛点和难点问题逐渐浮现,最突出的就是断面的总磷浓度较高,且始终未能下降,而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的决胜时刻日渐临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11月,在召开的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专题讨论会上,东莞市市长肖亚非明确要求,在东莞市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
  2019年11月14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发布有奖举报公告,主要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4镇范围内的企业,试行为期一个月的涉嫌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举报一经查实,试行期间将对举报人予以最高50万元奖励。一时间,当地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成了环境执法的有效补充。
  “塘厦镇科苑城某电子公司向石马河流域偷排含磷废水。”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立即突击检查。
  经查,上述企业在自家食堂设有非法电镀车间,面积约20平方米,内置电镀槽1个及相关电镀用具,检查时正在生产和排放废水,生产废水排入下水道,初步判断经虾公岩排渠后最终汇入石马河,经检测,废水含六价铬超标3倍以上。
  “该案件是自出台石马河流域排放含磷工业废水有奖举报政策后第一家经举报查处的案件。”上述负责人说,“依照奖励政策,举报人获50万元奖励。”
  据悉,石马河流域是东莞市治水攻坚战的主战场,此次在石马河流域阶段性试行有奖举报政策,是当地为保障旗岭国考断面污染攻坚取得胜利和创新监管思路的重要尝试。
  “这项政策打击和震慑了一批环境违法的同时,保障了石马河的安全,旗岭国考断面总磷从0.80mg/L以上降到0.40mg/L达标线以下,最低测值仅0.14mg/L。”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耀辉介绍道。
  随着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在石马河流域发挥显著成效,东莞市大岭山、桥头、企石、寮步等镇街也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陆续出台相应的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政策,形成镇街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局面,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夯实基础。
  据介绍,东莞市鼓励各镇街(园区)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制定有奖举报政策。同时,为让更多群众关注、了解环境违法举报政策,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除了在官方平台及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之外,还与镇街社区联合在工业区、厂房、出租屋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并将宣传手册直接派发企业员工,达到真正的科普宣传效果。
  出台《暂行办法》,完善奖励政策:覆盖面广、渠道宽、奖励高
  为进一步完善奖励政策,在结合以往经验的基础上,1月1日,东莞市正式发布施行《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覆盖面广、渠道宽、奖励高三大亮点凸显。
  据悉,《暂行办法》将被举报对象的范围从已领取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并将水、大气、危废方面的几类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同时,《暂行办法》增加电子邮件举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和降低举报成本。首次提出“匿名举报”模式,取消实名制,举报人仅需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即可参与。
  此外,《暂行办法》调整奖励额度。按不同违法类型实行2000元~20万元的定额奖励,涉刑案件追加一倍奖励(追加不超过5万元),一方面较以往最高奖励8万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奖励周期从9个月以上大幅缩短至3个月或更短。
  奖励力度的加大让公众积极参与企业监督,那么对企业的处罚力度是否也会加大呢?对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王鑫表示,《暂行办法》规定,举报予以奖励的六种违法行为均对相关企业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罚款达200万元。可以说,企业违法行为越多,处罚力度就越大。(刘晶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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