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12月23日晚19时,鲁山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会,全县涉气的77家企业代表和全体环境执法工作人员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要求:一是涉气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严格落实I级应急响应。其中,省攻坚办明确的29个重点行业(含砂石骨料行业)企业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当红色预警减排措施严于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时,执行红色预警减排措施。二是其他行业严格落实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相关企业应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减排措施。三是预警期间,严禁工业企业新开生产线或运行新的生产设备,对于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民生保障等企业,原则上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和仅准许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四是禁止长期停产及未建成企业在此期间复产或试生产。五是对应纳入减排清单而未纳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一律实施停产。
鲁山县生态环境局召开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会
2020-12-28 13:36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网编辑:李保明
- 下一篇:卫辉市召开第19次环境污染防治周例会
- 上一篇:舞钢市提前完成空气优良天数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