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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企业干扰在线监测被移送公安

2021-10-27 14:39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某企业负责人近日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芗城区河长办、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工作人员一起在九龙江西溪月溪亭进行增殖放流,现场共投放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4万余尾。

  830日,芗城生态环境局接到金峰经济开发区埔尾片区环保网格员的反映,称该区域内污水管网内的废水有异味,怀疑附近企业将处理不达标的废水排入管网。

  该工业园区企业众多,到底是哪家呢?在当前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背景下,如果组织全面大排查工作量大,还容易“打草惊蛇”。

  在漳州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指导下,芗城生态环境局立马组织研判,优先使用非现场执法方式。

  经调阅该片区内的涉水企业名单,查阅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经筛选比对发现,该企业外排废水中COD在线数值持续稳定在105.8mg/L恒值,怀疑存在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生产废水。遂立即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对该企业开展测管联合检查。

  经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的废水采样管线已被断开,在线监控设备分析仪内标注“水样”的采样管线插在最左边一瓶矿泉水瓶(装有约1/3瓶清澈透明液体)的液面下。

  经查,该企业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经检测,其实际外排废水中COD浓度达到1270mg/L,严重超过允许排放浓度。

  芗城生态环境局对该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按照两法衔接要求将该案件抄送检察院。同时该案件认定符合“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涉嫌环境犯罪,现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作者:吴诚 郑贞钦 李佳文 叶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