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尚爱佳家居有限公司新建的喷漆工艺生产车间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鉴于新建喷漆车间未生产,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且企业改正及时,停止建设,经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对这家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抚州市对8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免予处罚,并进行公开通报。江西丰尚爱佳家居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不得开工建设”环境违法行为案就是其中之一。
公开通报中的8家企业,是抚州市和广昌、金溪、乐安、崇仁、东乡等市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的,分别存在未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批先建、未采取防范扬尘产生的有效防治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抚州市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违法企业都自行采取补充监测内容、转存固废仓库、停止项目建设等措施进行及时纠正。
鉴于这些违法行为轻微并且企业自行采取及时纠正,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特殊情形,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经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议,对以上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通报案例是抚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格落实“首违轻微不罚”制度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警示作用,从而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守法意识。
据了解,截至目前,抚州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案件26起。
今后,抚州市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既严格落实“首违轻微违法不罚”制度,也让企业违法行为被纠治,更加规范守法经营。作者:中环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彭彧 穆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