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多次接到有印染污水进入长河的信访投诉,每次接到投诉后都及时展开调查,但并未发现证据。之后多次不定时对工业园区内印染企业突击检查,依然无所收获。该局领导商议后,决定安排专人不分昼夜对排污点进行蹲守。功夫不负苦心人,2023年2月21日傍晚时,执法人员收到消息,湖北某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正在排污。已经下班的执法人员立即集合,迅速赶到现场,将车辆停在远处,对该厂外围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外围雨水管网中确有印染污水进入,当即进入厂内开展检查,锁定了该厂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证据。


2023年2月21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对该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2023年2月27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7日内修复厂内破损污水管网,严禁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2023年3月16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的决定。2023年2月23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印染设备进行了查封,及时杜绝了该公司再次污染的可能性。
下一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工业园区排污状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