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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管执法宽严相济、更有温度,这两家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023-03-30 15:08来源: 武穴生态环境编辑:雪儿
  “感谢生态环境部门的教育和帮助,今后我们一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履行好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3月28日,武穴市两家企业负责人接到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环境执法人员说。
  3月13—14日,武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六中队环境执法人员到武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 武穴市某木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未批先建的规定,环境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鉴于这两家企业立即停止了建设,属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两家企业负责人均书面承诺整改,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之前,不动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条的规定,执法六中队建议对这两家公司不予行政处罚。经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武穴市某木材有限公司和武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所涉项目属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鼓励类项目,执法机构应做好监管与服务并重。参会人员一致同意不予处罚。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年以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坚持环境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首违轻违可以不罚等规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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