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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徐某某涉嫌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案

2023-06-05 16:52来源: 商丘环境执法编辑:雪儿
案件简介
  2023年4月17日,虞城县环境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去年6月虞城县黄冢乡徐楼村村民徐某某参与将某工厂产生的疑似危险废物废渣废料填埋于虞城县黄冢乡徐楼村集体土地下。当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对徐某某进行立案调查,并联合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冢乡政府、虞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虞城县黄冢乡徐楼村村委会搜索排查填埋地点,找到了填埋废物。2023年4月18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对埋在地下的废渣废料进行挖掘取样。经鉴定,徐某某参与填埋的废渣废料属于危险废物。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对徐某某展开调查询问,经查,参与填埋危险废物的还有一人郭某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分别对郭某某调查询问,发现填埋点填埋的危险废物一共有三车,共计30多吨。  
查处情况
  徐某某、郭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现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启示
  此案是典型的多层级、多部门联合办理的案件,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主动邀请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与,并联合虞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虞城县黄冢乡政府、虞城县黄冢乡徐楼村村委会同步参与排查,案件迅速取得进展。商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完善,是保障案件顺利收网的关键。两部门提前对案件进行会商联判、周密部署、联合行动、提前介入,成立专案调查小组,第一时间分析案件办理、现场调查和证据固定要点,统一联合行动,有效确保了案件顺利移交和公安刑事立案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