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组织召开大宗工业固废回填试点与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复核审查会议。此次会议是佳木斯市落实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具体实践,也是黑龙江省首次针对大宗工业固废回填试点开展国家级专家复核审查,填补了黑龙江省内这个领域规范化评审空白。会议邀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审查组,赴桦南县、富锦市现场踏勘,对富锦市、同江市等地评估报告集中复核审查。
会前,专家组审阅评估报告文本和基础资料,实地查看桦南县、富锦市试点情况。会上,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军致辞,富锦市政府汇报回填试点及环境风险评估总体工作,编制单位和实施单位围绕固废属性、堆存现状、污染特征、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风险等级、管控修复建议及回填物料来源、防渗工程、施工管理、后期生态恢复等内容作汇报。
审查中,专家组坚持问题导向,从评估范围与目标、调查布点与采样、检测数据完整性、风险评估模型、管控措施可行性等方面全面质询、深入讨论,逐一形成复核审查意见。会议在黑龙江省首创形成"会前审阅—现场踏勘—会中质询评议—会后书面意见"全链条审查模式,系统梳理组织方式、审查要点和程序规范,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评审流程,为全省固废环境管理和回填生态修复项目审批提供有力指导。
会议要求,试点实施中要始终把环境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防渗、防尘、防流失措施,强化回填物料入场检测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体系;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坚决防范以规模化消纳利用名义非法倾倒。
下一步,佳木斯市将按照专家组意见逐条梳理、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相关县(市、区)和编制单位尽快完成报告修订;健全固废全过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扎实做好历史遗留固废堆存场所治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佳木斯方案"。(记者:贾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