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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型案例推动环境问题解决

2021-04-26 15:10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持续公开典型案例。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可以看到,有留言表示,希望督察组能够尽可能多地公开典型案例,以推动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笔者分析多轮次典型案例发现,集中反映出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不到位。比如,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重点治理项目被人为搁置,岱海治理思路不清晰、生态退化趋势尚未得到遏制,以及河南郑州、开封等市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等典型案例,均是因为地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到位而被通报。
  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且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比如,吉林省榆树市整改敷衍应对,四川省泸州市大量污水直排长江,以及保山市 “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等典型案例,所指出的问题均是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比如,湖南省益阳市曾被通报石煤矿山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以及山西省晋中市盲目上马焦化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法排污问题严重等,都揭示了固废、煤炭、焦化等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
  四是违反工作纪律且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比如,陕西宝鸡市部分区县环保“一刀切”,潍坊滨海开发区围滩河治理不严不实,铁岭市委市政府长期不作为慢作为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均反映出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慢作为。
  典型案例选择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公开警示,分析指出问题措辞严厉、毫不遮掩,直指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达到了公开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典型案例针对各个区域、领域有指向性地点名通报,引导相应地方和有关领域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快推动解决,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笔者认为,各地应当以典型案例为镜鉴,通过推动问题解决,重塑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认真排查,分析原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认真查清问题根源,系统分析问题背后原因,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科学分析,制定方案。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从典型案例公开的问题入手,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整改措施、时限要符合实际。但不能为了表明态度而拔高,否则又会造成新的问题。
  畅通渠道,做好沟通。要让公众及时了解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同时,要让督察组及时了解整改进度,甚至遇到困难也可以请督察组帮助协调。作者: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