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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珠江口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2021-09-27 14:53来源: 生态环境部编辑:雪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倒需求,即日起设立珠江口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珠江口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以113°3440E21°5720N为中心,半径2千米,面积12.558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919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9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