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精准管控工作的通知》,这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落实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和《河南省2022年移动源污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豫环办〔2022〕25号)文件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河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治理工作进入了快车道。
《通知》指出,要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首先,要强化禁用区管理措施。目前,全省已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面积7136平方公里,包括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禁用区管理措施的文件。其次,要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各地要建立常态化高频次执法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充分利用监管平台禁用区电子围栏,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械进入禁用区进行自行锁定、报警并形成违规档案,进入黑名单。第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械逐一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方可解除黑名单。严厉打击上假牌、套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使用高排机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广泛宣传,鼓励自主申报。8月底前,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督促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过自主申报小程序或网页,填写上传至省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平台。自主申报的范围及种类包括:禁用区内使用的工程机械、铁路内燃机车、柴油发电机组等。
《通知》要求,要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作成效。按照《河南省2022年移动源污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年底前应完成已上牌照机械总量20%监督抽测任务,向省厅报备抽测公司名单,开通专用管理账号,明确职责,定岗定位,责任到人;尽快完成联网对接,抽测数据实时直传省厅平台;省厅将严格监督管理,对问题机械及违法行为跟踪处理。
《通知》强调,要强化工作保障,创新工作方法。各地要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强化禁用区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联合住建、交通、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市、县属地责任和各行各业监管责任。建立机械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不符合禁用区管理要求的机械严禁进场(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信息错漏、不完整、定位失效的机械,要及时修正、更换定位装置;对机械排放不合格、未按规定加装或更换污染防治装置、禁用区使用排放超标机械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查处。
近年来,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河南省各类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深度治理和较好的管控,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然而,移动源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负荷凸显。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将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列为2022年三大攻坚任务之一,河南省移动源道路柴油商用车污染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探索模式、创新方法、积累经验、积极推进,一系列政策、方案出台,行动措施强劲有力,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广大机械所有人和使用单位积极响应。我们相信,中原大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一定会进一步得到改善。(焦万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