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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全力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

2024-03-06 11:17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轩瑞雪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2023年,全市4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50%,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强化“三水统筹”。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旗县区认真实施《巴彦淖尔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压实旗县区工作责任,完成了规划中期评估,构建了“一带一湖一区”总体布局。强化点源企业达标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监管手段,对全市7家城镇、4家园区污水处理厂、57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监管。2023年,57家重点涉水企业在线达标率达到98%以上,11家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达到99.73%以上。

       分类施策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采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监管模式,先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等,完成了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总排干、重点湖泊乌梁素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按时序推进分类整治和销号工作,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的30%的年度整治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市8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2021年底前,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2023年,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全力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采用“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的治污模式,有效减少了入河湖污染物的排放量。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先后督促乌拉特前旗和五原县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确保湿地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突出部门联动,强化乌梁素海水华预警防控,制定印发《乌梁素海水华防控应急预案》,强化水华预警监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并在水华易发期,督促管理单位乌梁素海实业有限公司采取水藻打捞和增殖放流等人工干预措施,有效防范水华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