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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七部门联合发文:中高考期间全城“禁噪”

2023-05-25 16:12来源: 中国环境APP编辑:雪儿
  福建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城管局等7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5月25日—6月26日期间,将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违者将依法处罚。
  2023年高考和中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确保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三明市将在市、县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和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范围,实行高考、中考期间噪声严管。
  《通告》要求,严控娱乐、施工噪声。全市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所有在建工地应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除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以外,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5月31日至6月9日、6月17日至6月26日,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证明。
  同时,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范排查。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24日至6月26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接下来,七部门还将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
  市民可通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对违反《通告》的情况进行举报。作者:陈渴 刘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