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结合能力作风建设活动要求,近日,生态环境二七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二七分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国家标准噪声分类等内容,并就涉及部门、相关职责、法律责任等进行充分讨论,噪声污染防治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本领得到进一步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