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和提升服务水平聚力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发展。
一、深耕细作,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按照智慧办案执法APP过程中,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办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本实现重大执法现场和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重大执法决定前必经案审会集体讨论研究,重点围绕法律适用条款是否精准、证据是否确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得当等进行裁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明确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保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三是扎实开展执法稽查。对年度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督办的环境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稽查,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落实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度、严控检查频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等要求。
二、开拓创新优势,在优化执法方式上求实效。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所有现场检查计划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积极推进多股室联合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压缩执法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二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联网监管手段。
三、强化服务姿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见实惠。大力推行差异化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合理设置执法检查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结合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域环境特点,对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在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在一定时期内免除现场检查。细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情形和程序,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精准执法,通过执法帮助企业提标改造、转型升级,实现更好快速发展。加大执法普法力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环境污染投诉处理、世界“6.5”环境日等时机,重点围绕新颁布实施的《固废法》《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主动服务对象等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
四、狠抓纪律作风,从工作当中做好表率。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局全体人员观看有关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视频,让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在岗执法人员签订《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廉政公开承诺书》,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 陈祖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