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书生模样、斯文沉默,但洞察秋毫、执法有力。他是鹿邑综合执法大队闫子刚,长期埋头于环境执法一线工作,以奋斗之姿、肩大行担当。

星光不负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1995年5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鹿邑县人,现任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工作积极认真,善于学习,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执法帮扶和省内交叉执法检查,成绩突出,展现了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的风采。
善于学习 敢于执法
“认准了一辈子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总要留下些什么。”闫子刚经常说,现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日新月异,对一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有了更高要求,要时刻提醒自己还有许多不足、还要努力学习。
周末加班、边工作边学习,手头常备生态环境执法类书籍,常看熟记,善用碎片化时间学习……闫子刚将各项政策法规与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际一一对照,为企业精准“把脉”,指导并敦促企业整改,实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最终目的。

优化执法积极服务
生态环境执法,如何做到“刚柔并济”,也是闫子刚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今年10月,根据排污许可平台线索、对一加油站企业开展检查时,闫子刚发现该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已安装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
在立案调查过程中,该企业积极整改,按照环保部门的帮扶,及时通过维护第三方检测,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环保检测验收。针对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情形,鹿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企业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此案由闫子刚经办,亮点在于该案件认真对照轻微违法处罚的相关规定研判适用条件,案卷有立案、调查、法制审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一整套规范流程,为后续规范处罚案件办理提供了指引。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陈祖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