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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某新型墙体材料厂涉嫌篡改监测数据案

2023-06-05 16:55来源: 商丘环境执法编辑:雪儿
案件简介
  2023年5月15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对睢县某新型墙体材料厂开展执法检查,调阅该企业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时发现,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浓度在10mg/m3左右波动,氧气含量在19.8%左右波动。执法人员随即对在线监控设备开展全方面排查,经查发现,设备冷凝器连接管有一处接口未拧紧,存在松动情况。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对冷凝器连接管线进行修复,恢复正常后,二氧化硫浓度在70mg/m3左右,一氧化氮浓度在30mg/m3左右,氧气含量在18%左右,二氧化硫折算值超标1.4倍。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企业在线设备粉尘仪器光源向下倾斜,大部分光照照在仪器内部,没有按照标准规范水平平行全部照到烟囱里;流速参数稳定在18m/s左右轻微波动,流速管里充满了水,将流速管两端拆开后,流速降到了17m/s左右,理论上流速应降到0附近。经对相关人员调查询问得知,企业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存在此类问题已经有一段时间,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该行为已构成篡改监测数据、逃避自动监控设施监控。
查处情况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启示
  一是运用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动监控数据日常巡检是落实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聘请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定期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开展巡检,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通过数据逻辑分析、同类企业数据比对、异常数据核查等方式,实现智能监管、问题溯源、高效查处,对排污企业实施“无死角”监督管控,对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的精准打击。
  二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本案查处过程中,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周密部署,第一时间启动环保、公安联合办案机制。从发现违法案件线索到抽调执法骨干组成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制定行动方案,再到现场分组同步开展有针对性重点的核查,案件查处过程中步步为营,第一时间准确固定相关证据,不给环境违法企业毁灭证据的机会,大大提高了案件查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