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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生态)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2019-01-31 09:40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编辑:明辛
  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于1月26日至1月30日举行。中国民主同盟海南省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提案,题为《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如下:
  海南省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包括:有关生态公益诉讼的法制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基层相关部门对生态公益诉讼的认知及重视水平不足,被监督行政机关配合力度不足,生态公益诉讼有关体制及机制不够完善,生态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存在一定障碍,办案人员的素质及队伍建设有待于加强,司法鉴定存在短板等等。
  建议加强(生态)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相关办案人员的培训学习,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推进公益诉讼专家库的建设等。此外,还应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内部移送机制,努力做到让行政机关按时向检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数据,报备重大生态违法案件。同时,要督促行政机关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及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制度。再有,建立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制度,明确案件线索的移送与反馈、联合执法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内容。
  此前,《关于当前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于四类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或不作为的行为,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于两类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准确把握上述案件范围,同时突出办案重点,要坚持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办理以及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