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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2020-10-19 15:36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吉林省近日发布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末,吉林省普查对象数量5.15万个(不含移动源)。
  据了解,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全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全省普查对象数量5.15万个
  公报显示,2017年末,吉林省普查对象数量5.15万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57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09万个,生活源1.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27个(含协同处置单位);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83个。
  2017年,吉林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51.40万吨,氨氮1.09万吨,总氮4.39万吨,总磷0.53万吨,动植物油0.45万吨,石油类542.87吨,挥发酚3.61吨,氰化物1.03吨,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0.34吨。
  2017年,吉林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5.70万吨,氮氧化物41.81万吨,颗粒物53.2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0.62万吨。大气污染控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0.87万吨,氮氧化物26.87万吨,颗粒物36.3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5.09万吨。
  工业源普查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2.57万个
  公报显示,在工业源方面,2017年末,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2.57万个。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五位的地区:长春市0.71万个,吉林市0.51万个,四平市0.27万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0.19万个,松原市0.18万个,上述5个地区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72.37%。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0.34万个,非金属矿物制品业0.31万个,金属制品业0.18万个,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32.30%。
  2017年末,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0.32万套,设计处理能力1163.52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4.68亿立方米。
  2017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93万吨,氨氮0.11万吨,总氮0.28万吨,总磷275.94吨,石油类542.87吨,挥发酚3.61吨,氰化物1.03吨,重金属0.31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0.55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0.41万吨、食品制造业0.28万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4.25%。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化学纤维制造业246.22吨、食品制造业191.22吨和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76.84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氨氮排放量的55.84%。
  总氮排放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859.62吨,农副食品加工业463.15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00.44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总氮排放量的61.54%。
  总磷排放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3.28吨,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82.29吨,农副食品加工业43.76吨。上述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总磷排放量的75.86%。
  2017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0.32万吨,氮氧化物11.20万吨,颗粒物33.0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6.24万吨。
  普查涉及农业种植业的区县67个
  公报显示,在农业源方面,本次普查涉及农业种植业的区县67个,水产养殖的区县68个,畜禽养殖的区县71个,入户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09万个。
  2017年,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5.46万吨,氨氮0.33万吨,总氮2.45万吨,总磷0.38万吨。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为:氨氮94.91吨,总氮3568.60吨,总磷107.77吨。秸秆产生量为3868.58万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3438.03万吨,秸秆利用量2625.68万吨。种植业地膜使用量2.24万吨,多年累积残留量0.84万吨。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5.41万吨,氨氮0.32万吨,总氮2.08万吨,总磷0.37万吨。水产养殖业(不含藻类)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61.37吨,氨氮17.80吨,总氮120.16吨,总磷8.72吨。
  生活源普查对象为1.46万个
  公报显示,在生活源方面,普查对象为1.46万个。其中,行政村0.86万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3738个,储油库20个,加油站2280个。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城市市区、县城(含建制镇)为基本调查单元。
  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方面,2017年末,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96个,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62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含协同处置单位)69个。
  公报显示,在移动源方面,普查对象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2017年末,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478.85万辆,工程机械保有量7.6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3011.44万千瓦,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29.72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0.71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