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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2-01-19 14:01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已全面实施。按照《细则》规定,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计划统筹,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解决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执法不公问题。

  《细则》对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明确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盟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构建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细化了“一库两单”管理、随机抽查计划管理、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组织实施、抽查工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程序步骤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内容。

  《细则》要求,努力做到“一次执法、全面检查”,既落实对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又解决管得住服务好的问题,既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又明确监管人员免责情形,体现了新特点新变化新成效。作者: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