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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成立生态环境标委会

2024-05-08 16:32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轩瑞雪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标委会)近日获批成立。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生态环境管理与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变更名称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归口管理部门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在生态环境标委会换届会议上,宣读了相关换届批复文件及委员名单,并就《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作了解读。会议要求,要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污染防治向美丽中国建设和“大生态”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好标准化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性、保障性、引领性及战略性作用。

  换届后,生态环境标委会由来自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等相关单位部门的69名委员组成,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基础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标委会将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新污染物和噪声污染防治、臭氧治理等标准化建设重点以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和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