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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山东水环境质量下滑明显 7市未达到年度目标

2018-06-05 08:22来源: 新锐大众编辑:小璐
        4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我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0.6%,较去年同期下降8.4个百分点;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2%,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下滑明显。

    17市中,枣庄、潍坊、济宁、泰安4市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滨州、菏泽、淄博(受上游影响)3市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有2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济宁7个,枣庄、滨州各3个,泰安、菏泽各2个,淄博、莱芜、日照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32.8%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均为5个;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等9市各1个。

  省环保厅副厅长管言明说,今年1-2月,受部分地区河湖水质污染反弹影响,我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明显下降,劣于五类水体比例出现上升。对此,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组织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分析。

  从调查分析情况看,水质恶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少数地区企业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下游断面水质;同时,个别县(市、区)对河道清淤、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农田退水等情况未给予妥善应对处置,也造成部分断面水质出现波动。客观方面,自去年冬季以来,我省局部地区旱情持续,降雨量同比偏少30%以上,海河流域、半岛流域因生态基流大幅减少导致水质出现波动甚至接近断流;淮河流域受南水北调调水常态化影响,南四湖、东平湖周边地区含氟地下水与地表水的交换进一步加剧,也造成部分河流氟化物指标出现波动或超标。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全省环保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不达标断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水环境日常管理,深化流域治污水平,坚决遏制区域水污染反弹趋势。省环保厅每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定期分片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以专项行动方式对15处国控、入海、省控断面治污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向各市通报发现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针对频繁出现超标的断面,先后向有关市发出预警(督办)函32期,对4个超标断面进行“挂号”管理,对2个责任县(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对水环境问题突出的6市12个责任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行政约谈,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遏制污染反弹趋势。有关市、县积极落实省级有关要求,依法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顶格处罚,责令限期达标;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排查和监管,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并综合采取底泥生态清淤、封堵处理农田退水等方式,努力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经过努力,3月份,我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提升至60.2%,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3.6%,达到并优于国家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但由于1至2月份水质相对较差,按照一季度均值评价,与国家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在已采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坚持问题、目标、考核“三个导向”,进一步积极作为、科学施策,切实抓好流域水质保障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导,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