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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美丽海湾保护建设的建议》办理入选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

2024-02-22 10:08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轩瑞雪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近日举办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271件,交由全国人大9个专门委员会审议,均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建议8314件,交由20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会上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办理的《关于加强美丽海湾保护建设的建议》入选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海洋司有关负责同志在吹风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代表建议,结合工作进展,采纳建议内容,指导沿海地方依据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参考指标等编制实施方案,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深化“一湾一策”海湾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

       一是强化多渠道资金支持。将美丽海湾建设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加大美丽海湾建设投入。协调指导沿海地方积极申报海洋生态修复等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共同投入美丽海湾建设。浙江温州洞头区结合美丽海湾建设申报了“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EOD项目,获得总投资29.72亿元。福建全省35个海湾中已有18个海湾谋划生成美丽海湾综合性治理EOD项目并入库。江苏每年通过省财政项目补助方式支持一批美丽海湾建设项目。

       二是强化基层指导帮扶。一方面,在浙江温州沿浦湾试点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把脉行”,组织国内权威专家问诊短板弱项、提出解决方案,并将“把脉行”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其他12个有代表性的海湾。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经验做法的交流推广,把“厦门筼筜湖与东南部海域的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等各地美丽海湾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向全国宣传好、推广好、应用好。此外,还组织生态环境部所属单位建立分省驻点帮扶机制,实现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术帮扶全覆盖,协助基层同志一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完善美丽海湾多元共治机制。会同沿海地方积极引导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创建“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污染治理新模式,获得联合国环境保护最高奖地球卫士奖。江苏省连云港市30余家企事业单位认领“爱心海滩”。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先后举办美丽海湾主题的公益净滩活动和交流研讨会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把全国近海海域划分为283个海湾作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00多个海湾出台并实施了美丽海湾建设的具体方案。2023年监测结果显示,有102个海湾水质状况同2022年相比明显改善。美丽海湾建设质量改善度、群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将结合代表的意见建议谋划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推动全国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扩面、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