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 地方资讯 > 正文 >

深圳推出支持复工复产十二大措施

2020-02-21 13:41来源: 中国环境网编辑:雪儿

  2月1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的既定目标。
  《措施》分为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快速落地、帮扶现有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新建项目审批流程以及执法服务四个方面。
  其中,在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快速落地方面,深圳市把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纳入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尽可能对疫情期间的刚性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范秀敏介绍,疫情期间,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技术机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点指导医疗卫生、研究试验、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等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实施备案。
  同时,《措施》规定,对国家和地方认定急需的不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呼吸机、体温仪等建设项目,可以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在执法服务方面,深圳市基于实际情况,不仅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还为企业提供征信修复绿色通道,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环保安全的指导检查和疫情防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场所、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在疫情期间,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自动采样装置等设备的企业,一律采用远程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
  此外,在帮扶现有企业复工复产及优化新建项目审批流程方面,《措施》提出,复工复产企业可通过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咨询办理环保业务,对有时限要求而又因疫情影响需要延期的,可予以延期办理,结果通过EMS免费寄送;排污许可业务受理审核全流程推行无纸化,仅需网上填报。新建项目推行行政服务“不见面”审批,提高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效率。
  “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们就是要挖掘潜力,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同时,我们更应该以此次《措施》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对于经过验证效果良好的一些措施,在疫情过后要使之常态化。”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初汉说。作者:刘晶 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