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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明确今年河长制10项重点工作

2020-03-25 14:30来源: 吉林生态环境编辑:雪儿

  3月24日,在吉林省召开的河长制办公室会议上,明确了今年河长制湖长制10项重点工作。
  01推动重点河湖治理保护
  持续推动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快查干湖治理保护项目建设,全面攻坚饮马河流域劣Ⅴ类断面治理。
  02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继续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努力保障重要江河流域生态流量(水量),组织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盗窃水资源、侵占河湖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雷霆护水”行动。
  03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划定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立桩工作。
  04推动河湖“清四乱”向纵深拓展
  以督查督办方式,推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把“清四乱”专项行动向全省所有河湖,特别要向农村河湖延伸。
  05推动“一河(湖)一策”取得实效
  完成松花江等设省级河长湖长河流治理保护规划年度修订完善,深入推进重要河湖治理保护。
  06推动劣Ⅴ类水体深度治理
  对标《吉林省重点流域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体提升项目实施。
  07推动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08推动农村水环境重点问题治理
  持续抓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09推动水土流失防治
  推进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综合防治,全省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36平方公里以上。
  10推动吉林美丽河湖创建
  继续推进河湖型水利风景区创建,打造一批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滩净鱼欢、人文彰显、人水和谐的吉林美丽幸福河湖。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细则,强调考核成绩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在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失职失责的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创建“美丽河湖”实施方案和评定办法,创建“美丽河湖”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水利部“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河湖管理新目标的实际行动,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吉林副省长、省副总河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李悦,省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水利厅厅长韩沐恩,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继东主持。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