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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黑垃圾”抹黑美丽乡村

2021-04-21 15:14来源: 中国环境报编辑:雪儿
  江苏徐州新沂市日前办结一起非法转移危废物资案件。案件中,第一被告以每吨 1400 元的价格跨省接收 65 吨危险废物。当找不到合适的地点处置时,以每吨400元的价格交给第二被告处置。第二被告又以每吨160元的价格交给第三被告。第三被告接收到这批危废后进行倾倒。而这三个被告同样都不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
  笔者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发现,绝大部分危废能够得到科学有效处置,但仍然无法避免极少部分危废被层层转包非法转移到乡村偏僻处倾倒、掩埋。这些被乡村群众俗称为“黑垃圾”的危废往往造成水、土污染,而对其监管和查处往往面临发现难、处置难、修复难等难题。此外,面对巨额的生态修复费用,此类案件往往陷入“企业污染、百姓遭殃、政府买单”的困境。
  概括起来,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危废处置上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危险废物处置难管理。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人员大多无正当职业,采用改装车辆装载危险废物运到人迹罕至、交通不便的地区倾倒或简单掩埋。有的在企业聚集地偷排,有的趁夜晚无人在路边随意倾倒,有的甚至在自家承包地、桃园中深坑掩埋。
  二是非法处置危废案件难破获。非法处置危废行为流动性强、排污隐蔽、作案时间短,如果没有群众发现并及时举报,执法部门很难发现相关线索。
  三是基层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于危险废物名录及其特征认知不足,导致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有限,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处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多宣传。在乡村普及危废知识,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许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人对危废和自身行为后果认识不足。进一步普及危废污染防治知识,让普通群众认识到倾倒“黑垃圾”如同埋“地雷”,万万不可触及。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同时,实施有奖举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重处罚。联合司法部门打好“组合拳”,对造成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在加大经济处罚的同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危废案件办理中,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产废单位环评报告和批复、验收意见、案件笔录等文件,针对不同情况与公安机关进行联动处理。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增强企业的责任和风险意识,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
  勤排查。危废日常监管中应经常性做好排查工作。比如,排查产废单位实际产生种类和数量与环评的相符性,排查危废经营单位的次生危废和再生产品实际流向与审批要求一致性,排查危废重点监管源和经营单位对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其堆放及自建处置利用设施的规范性等。
  严监管。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中,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核清危险废物产生量,科学分析危废预测增长趋势,注意危废利用处置去向。强化跨区域危废转移处置监管,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智能监控平台,实现辖区内危废底数清、去向明,从源头上减量减排。作者:蒋绍辉